廢逐

廢逐
詞語解釋
廢黜放逐。
分詞解釋
廢黜:
①〈書〉罷免;革除(官職)。
②取消王位或廢除特權地位。
放逐:
古時把被判罪的人驅逐到邊遠地方。

● 逐
◎ 強迫離開:逐客令。放逐。驅逐。
◎ 依照先后次序,一一挨著:逐步。逐個。逐漸。逐年。逐一。
◎ 追趕:逐鹿(喻爭奪天下)。角逐(爭相取勝)。追逐。笑逐顏開。
● 廢(廢)
◎ 停止,不再使用:廢弛(應該施行而不施行)。廢除。廢黜(罷免,革除)。廢帝(被廢黜的皇帝)。廢棄。廢止。廢置。因噎廢食。
◎ 沒有用的,失去效用的:廢話。廢品。廢墟(受到破壞之后變成荒蕪的地方)。
◎ 沒有用的東西:修舊利廢。利用“三廢”(“三廢”,廢氣、廢水、廢渣)。
◎ 荒蕪,衰敗:田園荒廢。幾經興廢。
◎ 重傷或殺死某人:廢了他。

廢逐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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