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詞語解釋:
以:拿;治:懲處。用別人的辦法來懲治別人。
分詞解釋:
辦法:
處理事情或解決問題的方法:想辦法ㄧ他不答應,你也拿他沒辦法。
● 身
◎ 人、動物的軀體,物體的主要部分:身軀。人身。身材。身段。船身。樹身。
◎ 指人的生命或一生:身世。獻身。
◎ 親自,本人:自身。親身。身教。身體力行。
◎ 統指人的地位、品德:出身。身分。身敗名裂。
◎ 孕,娠:身孕。
◎ 量詞,指整套衣服:做了一身兒新衣服。
● 人
◎ 由類人猿進化而成的能制造和使用工具進行勞動、并能運用語言進行交際的動物:人類。
◎ 別人,他人:“人為刀俎,我為魚肉”。待人熱誠。
◎ 人的品質、性情、名譽:丟人,文如其人。
● 治
◎ 管理,處理:治理。治家。治喪。治標。治本。治國安邦。自治。統治(a.管理;b.分配)。
◎ 整理:治河。治水。
◎ 懲辦:治罪。處治。
◎ 醫療:治病。治療。醫治。
◎ 消滅農作物的病蟲害:治蝗。治蚜蟲。
◎ 從事研究:治學。治史。
◎ 安定:治世。治安(社會的秩序)。天下大治。
◎ 舊稱地方政府所在地:府治。治所。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