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這

得這
詞語解釋
戲曲中的襯字,無義。
分詞解釋
無義:
1.沒有公理正道;不講正義。
2.沒有情誼,不講情誼。參見“無情無義”。
襯字:
曲詞中在曲律規定的字數之外增加的字。常用以補足語氣,增加聲情色彩。它在歌唱時不占重要拍子,不能用于句末,不能做韻腳。字數不論,一般小令襯字少,套數多,雜劇更多。也稱墊字。
戲曲:
中國傳統戲劇形式。是包含文學、音樂、舞蹈、美術、武術以及人物扮演等因素的綜合藝術。以唱做念打為表現手段。劇中人物由生、旦、凈、丑等腳色行當扮演,各腳色行當各有不同的表演程式。音樂體式有聯曲體和板腔體,或兼用兩者。淵源于秦漢的百戲。宋元南戲和元雜劇是最早的成熟的戲曲形式。明代有昆腔、弋陽腔、余姚腔、海鹽腔四大聲腔,清代各地方戲曲劇種廣泛產生。據1985年統計,各民族、各地區的戲曲劇種共三百三十五種。

● 這(這)
◎ 此,指較近的時間、地點或事物,與“那”相對:這里。這些。這個。這樣。
◎ 指說話的同時:這時候。他這就來。
● 這(這)
◎ “這一”二字的合音,但指數量時不限于一:這個。這點兒。這些年。
● 得
◎ 獲取,接受:得到。得失。得益。得空。得便。得力。得濟。心得。
◎ 適合:得勁。得當。得法。得體。
◎ 滿意:得意。揚揚自得。
◎ 完成,實現:飯得了。得逞。得志(多指滿足名利的欲望)。
◎ 可以,許可:不得隨地吐痰。
◎ 口語詞(a.表禁止,如“得了,別說了”;b.表同意,如“得,就這么辦”)。
● 得
◎ 必須,須要:可得注意。
◎ 極舒服,極適意:這時要能洗上涼水澡,就得了。
● 得
◎ 用在動詞后表可能:要不得。拿得起來。
◎ 用在動詞或形容詞后的連接補語,表示效果或程度:跑得快。香得很。

得這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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