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雉
詞語意思:
1.射獵野雞。古代的一種田獵活動。
2.魏晉以后多以射雉為戲。晉潘岳有《射雉賦》。
3.指春秋時賈大夫以射雉博取其妻言笑的故事。《左傳.昭公二十八年》:“昔賈大夫惡﹐娶妻而美﹐三年不言不笑。御以如皋﹐射雉﹐獲之。其妻始笑而言。賈大夫曰:‘才之不可以已。我不能射﹐女遂不言不笑。’”后遂以“射雉”為因才藝博得妻室歡心的典故。
分詞解釋:
以后:
比現在或某一時間晩的時期。
不言:
1.不說。
2.不依靠語言。謂以德政感化人民。
3.不料。
歡心:
對人或事物喜愛或賞識的心情:討人歡心ㄧ這孩子人小嘴甜,最得爺爺奶奶的歡心。
典故:
①典章和掌故:熟于朝廷典故。
②詩文中引用古書里的故事或語句:稼軒作詞多用典故。
故事:
舊日的行事制度;例行的事:虛應故事丨奉行故事(按照老規矩敷衍塞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