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殺
詞語意思:
用密集的槍彈或炮彈殺死。
分詞解釋:
殺死:
1.奪去生命:處死:弄死。
2.使對方隊員出局(棒球用語)。
炮彈:
火炮射擊用的彈藥。由彈丸和發射裝藥組成。主要可分為用以直接毀傷目標的主用彈,如爆破彈、穿甲彈、榴霰彈、破甲彈、燃燒彈等;利用特殊效應達到特定目的的特種彈,如照明彈、曳光彈等;用于訓練、試驗的輔助彈。
槍彈:
俗稱“子彈”。從槍管內發射的彈藥。由彈頭、彈殼、發射藥和底火組成。按配用槍種,可分為手槍彈、步(機)槍彈和大口徑機槍槍彈;按作用效果,可分為普通彈、穿甲彈、燃燒彈、照明彈、曳光彈等。
密集:
指人或物會聚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