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我

神我
詞語意思
古印度婆羅門教六派哲學中數論派的主要學說。該派以“神我”為產生一切物質運動和生命現象的精神本體,居“二十五諦”之首。見《金七十論》。佛教斥為“神我外道”。
分詞解釋
主要:
1.把握事物的關鍵。
2.指事物中關系最大,起決定作用的。
產生:
1.生育;分娩。
2.出產。
3.由已有的事物中生出新的事物;出現。
4.出生。
外道:
1.佛教徒稱本教以外的宗教及思想為外道。
2.泛指不合于正道的論說﹑法則等。
3.歪門邪道,搞不正當的活動。
4.見外;客氣。
學說:
指學術上自成理論體系的主張或見解:達爾文創立了生物進化學說。
一切:
1.權宜;臨時。
2.副詞。一概;一律。
3.全部,所有。
4.泛指全部事物。
5.一般的;普通的。

神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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