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子
詞語解釋:
即庶子。古代宗法制度稱諸侯嫡長子以外之子為“別子”。
分詞解釋:
以外:
表示在一定的范圍﹑處所﹑時間﹑數量的界限之外。
宗法制度:
1.亦稱“宗法制”。
2.古代維護貴族世襲統治的一種制度。由父系家長制演變而成,到周代逐漸完備。周王稱天子,天子分封諸侯,諸侯分封卿大夫,他們的職位由嫡長子繼承。這些世襲的嫡長子,稱為宗子。他們掌握自己范圍內的軍政大權和本族財產,負責本族的祭祀,管理本族的成員,同時代表貴族統治和剝削人民。
庶子:
1.周代司馬的屬官。掌諸侯﹑卿大夫之庶子的教養等事。秦因之,置中庶子﹑庶子員。漢以后為太子屬官。兩晉﹑南北朝稱中庶子﹑庶子。隋﹑唐以后,改稱左右庶子。歷代相沿,清末始廢。
2.舊時指嫡子以外的眾子;亦指妾所生之子。
3.戰國時秦國隸屬于有爵者的服役之人。
諸侯:
①西周、春秋時分封的各國國君。必須服從王命,交納貢賦和捍衛王室。在其封土內世襲占有封地及居民,世代掌握統治權。
②借指掌握軍政大權的地方長官:茍全生命于亂世,不求聞達于諸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