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財買放

得財買放
詞語解釋
舊指官府的衙役捕人時,收到被捕人的錢財,便私自將人放掉。
分詞解釋
人時:
指有關耕獲的時令節氣。亦指歷法。
官府:
①舊時稱行政機關,特指地方上的。
②稱封建官吏。
私自:
1.自己;親自。
2.私下;暗自。
3.猶擅自。背著別人﹐自己做不合乎規章制度的事。
衙役:
古代官署里的差役:三班衙役|忙喚了個心腹的衙役進來商議。


得財買放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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