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請
詞語解釋:
猶言所請獲準。
分詞解釋:
獲準:
得到準許:開業申請業已獲準。
● 得
◎ 獲取,接受:得到。得失。得益。得空。得便。得力。得濟。心得。
◎ 適合:得勁。得當。得法。得體。
◎ 滿意:得意。揚揚自得。
◎ 完成,實現:飯得了。得逞。得志(多指滿足名利的欲望)。
◎ 可以,許可:不得隨地吐痰。
◎ 口語詞(a.表禁止,如“得了,別說了”;b.表同意,如“得,就這么辦”)。
● 得
◎ 必須,須要:可得注意。
◎ 極舒服,極適意:這時要能洗上涼水澡,就得了。
● 得
◎ 用在動詞后表可能:要不得。拿得起來。
◎ 用在動詞或形容詞后的連接補語,表示效果或程度:跑得快。香得很。
● 請(請)
◎ 求:請求。請示。請假。請命。請戰。請教。請愿。請君入甕。請纓(喻請戰殺敵)。
◎ 敬辭,用于希望對方做某事:請進。請坐。請安。請便。
◎ 延聘、邀、約人來:請客。請柬。邀請。
◎ 謁見、會見:“造請諸公,不避寒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