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奏

指奏
詞語解釋
旨趣,宗旨。
分詞解釋
宗旨:
主旨;主要思想或意圖:凡為文章,皆須明其宗旨|你沒領會他的宗旨,是要你完全拒絕。
旨趣:
宗旨及意圖:謹條序前章,暢其旨趣|千言距百韻,旨趣何綽綽。

● 指
◎ 手伸出的支體(腳趾亦作“腳指”):手指。巨指(大拇指)。指甲。指紋。指印。屈指可數。
◎ 量詞,一個手指的寬度:下了三指雨。
◎ (手指或物體尖端)對著,向著:指著。指畫。指南針。指手畫腳。
◎ 點明,告知:指導。指引。指正。指責。指控(指名控告)。指摘。指揮。指日可待。
◎ 直立,豎起:令人發指(形容極為憤怒)。
◎ 意向針對:指標。指定。
◎ 古同“旨”,意義,目的。
● 奏
◎ 作樂(yue ㄩㄝ

指奏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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