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居
詞語意思:
單身獨居。
分詞解釋:
獨居:
1.單獨居住。
2.特指男女無偶自處。
單身:
1.無家屬或不與家屬在一起。
2.指空身不攜帶物品。
● 曠(曠)
◎ 空闊:空曠。曠遠。曠野。地曠人稀。
◎ 開朗,心境闊大:曠達。心曠神怡。
◎ 相互配合的東西之間空隙過大:這雙鞋穿著太曠了。
◎ 荒廢,耽誤:曠工。曠時持久。曠日經年。
◎ 長時間所無:曠代偉人(當代無人比得上的偉大人物)。曠古絕倫。盛世曠典(興盛時代的罕見難逢的隆重典禮)。
◎ 姓。
● 居
◎ 住:居住。居民。同居。隱居。居處(a.住所;b.指生活處境)。
◎ 居住的地方:新居。故居。遷居。蝸居(喻窄小的住所)。
◎ 當,占,處于:居首。居中。居高臨下。二者必居其一。
◎ 安著,懷著:居心(懷著某種念頭,有貶義)。
◎ 積蓄,儲存:奇貨可居(a.指商人把珍稀的貨物儲存起來,等待時機高價出售;b.喻挾持某種技藝或某種事物以謀求功名利祿)。
◎ 停留:居守。
◎ 平時:平居。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