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條
詞語解釋:
1.漢制﹐刺史班行六條詔書﹐以考察官吏。《漢書.百官公卿表上》“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顏師古注引《漢官典職儀》云:“刺史班宣,周行郡國,省察治狀,黜陟能否,斷治冤獄,以六條問事,非條所問,即不省。一條,強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強凌弱,以眾暴寡。二條,二千石不奉詔書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詔守利,侵漁百姓,聚斂為奸。三條,二千石不恤疑獄,風厲殺人,怒則任刑,喜則淫賞,煩擾刻暴,剝截黎元,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祅祥訛言。四條,二千石選署不平,茍阿所愛,蔽賢寵頑。五條,二千石子弟恃怙榮勢,請托所監。六條,二千﹝石﹞違公下比,阿附豪強,通行貨賂,割損正令也。”西晉北周也有六條詔書。后因以指考察官吏的職務和職權。
2.指晉諸郡中正薦舉賢才的六項標準。
分詞解釋:
詔書:
皇帝頒發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