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保
詞語解釋:
編組民戶,使相互監督﹑擔保。
分詞解釋:
擔保:
①(對某事)負責;保證:他拍胸脯擔保|姐姐出國由舅舅作經濟擔保。
②民法上指為保障債權實現而采取的保證、抵押等行為。如甲向銀行借款,乙為甲提供擔保,保證在規定期內甲履行還款義務,一旦甲不履行義務時,乙予以履行。我國在1995年頒行擔保法,規定了有關事項。刑事訴訟法上的擔保則是為取保候審、保外就醫等提供一定的保證。
民戶:
1.民家。
2.清代戶籍的一種。
相互:
兩相對待的;彼此之間的。
編組:
把分散的人、交通工具等安排成一定形式的單位或單元。
監督:
①察看并督促:監督執行ㄧ接受監督。
②做監督工作的人:舞臺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