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
詞語解釋:
法律上指以他人的名義,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對被代理人直接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代理的產生,有的是受他人委托,有的是由法律規定,有的是由有關部門指定。如在訴訟中,當事人聘請律師代理進行訴訟活動。有些行為如立遺囑、婚姻登記等不能成立代理關系。
分詞解釋:
聘請:
原指公府征辟﹐后泛指請人任職。
授權:
把權力委托給人或機構,代為執行。
上指:
1.向上豎起。用以形容盛怒之人的頭發。
2.見“上旨”。
直接:
不經過中間事物的。與“間接”相對:直接取用|直接關系。
代理
詞語解釋:
法律上指以他人的名義,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對被代理人直接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代理的產生,有的是受他人委托,有的是由法律規定,有的是由有關部門指定。如在訴訟中,當事人聘請律師代理進行訴訟活動。有些行為如立遺囑、婚姻登記等不能成立代理關系。
分詞解釋:
聘請:
原指公府征辟﹐后泛指請人任職。
授權:
把權力委托給人或機構,代為執行。
上指:
1.向上豎起。用以形容盛怒之人的頭發。
2.見“上旨”。
直接:
不經過中間事物的。與“間接”相對:直接取用|直接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