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疾

廢疾
詞語解釋
謂有殘疾而不能作事。
分詞解釋
作事:
1.謂役民興造。
2.處事。
3.謂施政。
4.任職;工作。
殘疾:
肢體、器官等因傷病而缺損或嚴重變形:關心殘疾人。
不能:
1.不可能:不能夠。
2.[方]不允許,不可以。
3.[方]不至于。

● 疾
◎ 病,身體不舒適:疾病。目疾。殘疾。諱疾忌醫。
◎ 一般的痛苦:疾苦。
◎ 疼痛:疾首蹙額。
◎ 恨:疾惡如仇。
◎ 古同“嫉”,妒忌。
◎ 弊病,缺點:“寡人有疾”。
◎ 快,迅速:疾步。疾走。疾進。疾馳。疾足先得。
● 廢(廢)
◎ 停止,不再使用:廢弛(應該施行而不施行)。廢除。廢黜(罷免,革除)。廢帝(被廢黜的皇帝)。廢棄。廢止。廢置。因噎廢食。
◎ 沒有用的,失去效用的:廢話。廢品。廢墟(受到破壞之后變成荒蕪的地方)。
◎ 沒有用的東西:修舊利廢。利用“三廢”(“三廢”,廢氣、廢水、廢渣)。
◎ 荒蕪,衰敗:田園荒廢。幾經興廢。
◎ 重傷或殺死某人:廢了他。

廢疾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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