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喻

指喻
詞語解釋
指正告知。
分詞解釋
指正:
①指出并改正錯誤:這一現象是我們竭力想要指正的。
②指教訂正:請讀者指正。
告知:
告訴使知道:把通信地址告知在京的同志。

● 指
◎ 手伸出的支體(腳趾亦作“腳指”):手指。巨指(大拇指)。指甲。指紋。指印。屈指可數。
◎ 量詞,一個手指的寬度:下了三指雨。
◎ (手指或物體尖端)對著,向著:指著。指畫。指南針。指手畫腳。
◎ 點明,告知:指導。指引。指正。指責。指控(指名控告)。指摘。指揮。指日可待。
◎ 直立,豎起:令人發指(形容極為憤怒)。
◎ 意向針對:指標。指定。
◎ 古同“旨”,意義,目的。
● 喻
◎ 比方:比喻。譬喻。
◎ 明白,了解:不言而喻。家喻戶曉。
◎ 說明,使人了解:曉喻。喻之以理。
◎ 姓。

指喻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8/2061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