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譏
詞語意思:
反駁譏諷。
分詞解釋:
反駁:
說出自己的理由,來否定別人跟自己不同的理論或意見。
譏諷:
用旁敲側擊或尖刻的話指責或嘲笑對方的錯誤、缺點或某種表現:譏諷的口吻。
● 譏(譏)
◎ 諷刺,挖苦:譏諷。譏評。譏笑。譏誚。冷譏熱嘲。
◎ 查問,察問。
◎ 指責,非議:譏議。譏彈(指責,抨擊)。
◎ 規勸。
● 駁(駁)
◎ 說出自己的理由來,否定旁人的意見:批駁。駁斥。駁倒。反駁。駁論。駁議。
◎ 顏色不純夾雜著別的顏色:斑駁。駁雜。
◎ 大批貨物用船分載轉運:駁運。駁船(轉運用的小船。亦作“撥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