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占

指占
詞語解釋
1.指為己有,占有。
2.以指排十二支占卜。
分詞解釋
占有:
1.用強力或某種手段獲得。
2.擁有,掌握。
3.處在(某種地位)。
十二支:
1.亦作“十二枝”。《禮記.月令》“其日甲乙”漢蔡邕章句:“大撓探五行之情﹐占斗綱所建﹐于是始作甲乙以名日謂之干﹐作子丑以名日謂之枝﹐枝干相配以成六旬。”后因稱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為“十二支”。
2.佛家語。即十二因緣。參閱宋法云《翻譯名義集.十二支》。
占卜:
迷信的一種。古代用龜甲﹑蓍草等,后世用銅錢,牙牌等推斷吉兇禍福。在中國古代,“占”意為“觀察”,“卜”是以火燒灼龜殼,認為通過觀察龜殼出現的裂紋形狀,可以預測吉兇禍福。其他國家一般用水晶球、紙牌等占卜。

● 占
◎ 迷信的人用銅錢或牙牌等判斷吉兇:占卜。占卦。
◎ 姓。
● 占
◎ 據有,用強力取得:占據。霸占。強占。
◎ 處于某種地位或情勢:占理。占優勢。
◎ 口說,口授。
◎ 估計上報:令民得以律占租。
● 指
◎ 手伸出的支體(腳趾亦作“腳指”):手指。巨指(大拇指)。指甲。指紋。指印。屈指可數。
◎ 量詞,一個手指的寬度:下了三指雨。
◎ (手指或物體尖端)對著,向著:指著。指畫。指南針。指手畫腳。
◎ 點明,告知:指導。指引。指正。指責。指控(指名控告)。指摘。指揮。指日可待。
◎ 直立,豎起:令人發指(形容極為憤怒)。
◎ 意向針對:指標。指定。
◎ 古同“旨”,意義,目的。

指占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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