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

廢止
詞語解釋
取消,不再行使(法令、制度):本條令公布后,以前的暫行條例即行廢止。
分詞解釋
本條:
1.本項。
2.謂判罪所依據的法律條款。
法令:
政權機關所頒布的命令、指示、決定等的總稱。
制度:
1.謂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
2.制訂法規。
3.規定。
4.指規定品級的服飾。
5.制作。
6.謂制作方法。
7.規模;樣式。
以前:
1.比現在或某一時間早的時期。
2.泛指從前,以往。
取消:
1.亦作“取銷”。
2.使原有的制度﹑規章﹑資格﹑權利等失去效力。


廢止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8/2071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