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過曲

帶過曲
詞語解釋
散曲小令的一種體式。小令本以一支為限,也有組織音律相銜接的兩三支曲為一曲的,稱為“帶過曲”。初僅北曲小令中有之,后南曲也有仿效。有北帶北﹑南帶南﹑南北兼帶各曲。
分詞解釋
一支:
1.猶一條。常指河流或山脈的支派。
2.各種學派﹑流派或宗族的支派,亦名一支。
3.一肢。支,肢。
散曲:
曲的一種體式。盛行于元明兩代。和詩詞一樣,可用于抒情﹑寫景﹑敘事,無賓白科介,便于清唱,有別于劇曲。包括散套和小令兩種。有時也專指小令。
仿效:
模仿(別人的方法、式樣等):藝術貴在創新,不能一味仿效別人。
北曲:
①宋元以來北方諸宮調、散曲、戲曲所用的各種曲調的統稱,調子豪壯樸實。
②元代流行于北方的戲曲。參看〖雜劇〗。
南北:
1.南與北;南方與北方。
2.從南到北;南北之間。
3.或南或北。比喻不專一,不固定。
4.指“南學”與“北學”。
5.計謀。指本領。
6.明代俗稱男子漢。


帶過曲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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