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運動競賽制度

體育運動競賽制度
詞語解釋
中國對體育運動競賽實行統一規劃管理的制度。1958年由國家體委頒布施行。競賽制度將各級競賽分為綜合性運動會、單項錦標賽、等級賽、對抗賽、通訊賽、友誼賽、邀請賽等,并對各級各類競賽作出明確規定。
分詞解釋
各級:
所有的或不同的級別。如:各級領導。如:各級政府。
友誼賽:
為了增進友誼﹑交流經驗﹑提高技術而舉行的體育比賽。
運動競賽:
各種體育運動項目比賽的總稱。按其規模和性質,可分為:綜合性運動會、單項錦標賽、等級賽、聯賽、邀請賽、通訊賽、選拔賽、表演賽等。
制度:
1.謂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
2.制訂法規。
3.規定。
4.指規定品級的服飾。
5.制作。
6.謂制作方法。
7.規模;樣式。
管理:
①負責某項工作使順利進行:管理財務丨管理國家大事。
②保管和料理:管理圖書丨公園管理處。
③照管并約束(人或事物):管理罪犯丨管理牲口。


體育運動競賽制度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8/3321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