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癬
詞語解釋:
皮膚病的一種。病原體是霉菌,多發生在顏面﹑手﹑臂等部位,為淺紅色環形斑,表面有白色鱗狀屑。有輕度搔癢感。俗稱錢兒癬。
[ringworm of the body] 侵害身體各部分之真菌性皮膚病之一,常于夏季發作
分詞解釋:
搔癢:
1.爬抓癢處。
2.喻輕度騷擾人的舉動。
表面:
事物的外表;最外層:表面現象|顯露于表面|表面化。
輕度:
1.程度低或量小,范圍不大或數量不大。如:輕度損壞。
2.以不影響患者保持不臥床和走動的能力為特征的。如:輕度肺炎。
部位:
1.面目或人體某部分的位置。
2.事物整體中部分的位置。
3.行列,次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