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罪

決罪
詞語解釋
判罪。
分詞解釋
判罪:
法院依據法律給犯罪的人定罪。

● 罪
◎ 犯法的行為:犯罪。罪人。認罪。有罪。罪惡。罪名。罪魁。罪行。罪證。罪責。罪孽(迷信的人認為應受到報應的罪惡)。罪不容誅。
◎ 過失,把過失歸到某人身上:功罪。罪愆。罪尤(“尤”,過失,罪過)。歸罪于人。
◎ 刑罰:判罪。畏罪。待罪。請罪。
◎ 苦難,痛苦:受罪。
● 決
◎ 排除阻塞物,疏通水道:“禹決江疏河”。
◎ 堤岸被水沖開:決口。潰決。
◎ 斷定,拿定主意:決定。決斷。決計。決然。決勝。決議。猶豫不決。
◎ 一定(用在否定詞前):決不后退。
◎ 決定最后勝敗:決賽。決戰。
◎ 執行死刑:處決。槍決。

決罪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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