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親

棄親
詞語解釋
拋棄親族。
分詞解釋
拋棄:
丟棄;扔掉:拋棄舊觀念。
親族:
指家屬及同宗族的人。

● 親(親)
◎ 有血統或夫妻關系的:親屬。親人。親緣。雙親(父母)。親眷。
◎ 婚姻:親事。
◎ 因婚姻聯成的關系:親戚。親故。親鄰。親朋。
◎ 稱呼同一地方的人:鄉親。
◎ 本身,自己的:親睹。親聆。親筆。
◎ 感情好,關系密切:親密。相親。親睦。親疏。
◎ 用嘴唇接觸表示喜愛:親吻。
● 親(親)
◎ 〔親家〕夫妻雙方的父母彼此的關系或稱呼(“家”讀輕聲)。
● 棄
◎ 舍去,扔掉:拋棄。遺棄。棄權。棄市(古代在鬧市執行死刑,并將尸體暴露街頭)。棄世(超出世俗或指去世)。棄養(父母死亡的婉辭)。棄置不顧。棄瑕錄用。

棄親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9/1354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