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屈
詞語解釋:
1.郁悒;委曲。
2.冤枉,無罪而被誣為有罪。
3.指加人以惡名或罪名。
4.指冤獄﹐冤案。
(1) [injustice]∶冤獄;冤案
(2) [wrong;treat unjustly]∶冤枉,無罪被誣為有罪
分詞解釋:
加人:
凌轢他人。語出《論語.公冶長》:“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吾亦欲無加諸人。”何晏集解引馬融曰:“加,陵也。”
有罪:
1.有犯法的行為。亦指有犯法行為的人。
2.有過錯。
3.表示失敬陪禮之辭。
無罪:
1.沒有罪過;沒有犯罪。
2.指沒有犯罪的人。
3.不予論罪。
郁悒:
也作“郁邑”。苦悶;憂慮:四顧茫然,獨自郁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