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

書法
詞典解釋
傳統藝術之一。指用毛筆書寫篆、隸、正、行、草各體漢字的藝術。技法上講究執筆、用筆、點畫、結構、章法等,與中國傳統繪畫、篆刻藝術關系密切。有三千多年歷史,以商周的金文為萌芽;其后秦篆、漢隸、晉草、魏碑、唐楷、宋行,各擅其勝。
[calligraphy] 書寫藝術,特指用毛筆寫漢字的藝術
中國之畫與書法為緣,而多含文學之趣味。——蔡元培《圖畫》
分詞解釋
金文:
古代銅器上鑄的或刻的文字,通常專指殷周秦漢銅器上的文字。也叫鐘鼎文。
繪畫:
1.作畫。用筆等工具,墨、顏料等材料,在紙、紡織物、墻壁等表面上畫圖或作其他可視的形象。
2.繪出的圖或畫。
執筆:
1.持筆。
2.引申為記錄或寫作。
3.書法術語。寫毛筆字持筆的方法。
魏碑:
北朝魏國(包括北魏、東魏、西魏)碑志造像等刻石文字。多為正書,風格多樣,古樸、奇倔、流麗皆有,開隋唐楷法先河。


書法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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