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臬
詞語解釋:
謂執掌刑法。
分詞解釋:
執掌:
掌管;掌握。
刑法:
規定什么行為是犯罪,并規定用什么刑罰加以處罰的法律。狹義的刑法僅指具有完整體系和普遍適用性的基本刑事法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廣義的刑法還包括刑事單行法律,如《關于懲治破壞金融秩序犯罪的決定》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自1980年起施行,1997年作了修訂。
● 秉
◎ 拿著,持:秉燭。
◎ 掌握、主持:秉正。秉公。
◎ 古代容量單位,一秉合六十斛。
◎ 姓。
● 臬
◎ 箭靶子。
◎ 古代測日影的標桿。
◎ 標準,法式:圭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