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
詞語意思:
維護公共秩序、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并擁有行政、司法權力的政府部門。
[police] 維護公共秩序、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并擁有行政、司法權力的政府部門
分詞解釋:
權力:
1.權位,勢力。
2.指有權力。
3.指職責范圍內的領導和支配力量。
行政:
廣義指一切社會機構(包括國家機關、政黨、軍隊、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等)進行的組織管理活動。較狹義指各種國家機關的組織管理活動。最狹義指國家行政機關及其他由法律授權的組織的行政管理活動。行政法所說的行政,就是最狹義的行政。
公共秩序:
也稱“社會秩序”。為維護社會公共生活所必需的秩序。由法律,行政法規,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規章制度等所確定。主要包括社會管理秩序、生產秩序、工作秩序、交通秩序和公共場所秩序等。遵守公共秩序是中國公民的基本義務之一。
司法:
1.官名。兩漢有決曹﹑賊曹掾,主刑法。歷代皆有。唐制在府曰法曹參軍,在州曰司法參軍。宋沿唐制,諸州置司法參軍。元廢。參閱《文獻通考.職官十七》。
2.星官名。
3.現指檢察機關或法院依照法律對民事﹑刑事案件進行偵察﹑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