閑接選舉

閑接選舉
詞語意思
1.亦作“間接選舉”。
2.由選民選出代表,再由代表選舉上一級代表的選舉制度。
分詞解釋
間接選舉:
“直接選舉”的對稱。國家代表機關的代表或國家公職人員由選民選出的代表或選舉人選出的選舉。在我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通過間接選舉,由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選出。
選舉:
①公民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選擇特定的公民擔任國家代表機關代表或國家公職人員的行為。是實現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的一種重要方式。具體辦法由各國選舉法規定。
②政黨、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的成員選擇其各級領導人的行為。
代表:
1.謂顯耀于一代。
2.受委托代替個人﹑集體﹑組織辦事或表達意見的人。亦指由選舉產生,替選舉人辦事或表達意見的人。
3.指同類人物的典型。
4.代替個人或集體辦事或表達意見。
5.體現,反映。
6.代為表示。
選民:
依法享有選舉權,并經過選民登記領取了選民證的公民。

閑接選舉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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