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文
詞語意思:
即墓志銘。
分詞解釋:
墓志銘:
文體名。包括志和銘兩部分。志多用散文撰寫,敘述死者姓名、籍貫、生平等。銘用韻文撰寫,以贊揚、悼念或安慰死者之詞總括全篇。但也有只用志或銘的。
● 志
◎ 意向:志愿。志氣。志趣(志向和興趣)。志士(有堅決意志和高尚節操的人)。志學。
◎ 記,記在心里:志喜。志哀。永志不忘。
◎ 記號:標志。
◎ 記載的文字:雜志。志怪(記載怪異的事)。
◎ 稱輕重,量長短、多少:志子。用碗志志。
◎ 姓。
● 文
◎ 事物錯綜所造成的紋理或形象:燦若文錦。
◎ 刺畫花紋:文身。
◎ 記錄語言的符號:文字。文盲。以文害辭。
◎ 用文字記下來以及與之有關的:文憑。文藝。文體。文典。文苑。文獻(指有歷史價值和參考價值的圖書資料)。文采(a.文辭、文藝方面的才華;b.錯雜艷麗的色彩)。
◎ 人類勞動成果的總結:文化。文物。
◎ 自然界的某些現象:天文。水文。
◎ 舊時指禮節儀式:虛文。繁文縟節(過多的禮節儀式)。
◎ 文華辭采,與“質”、“情”相對:文質彬彬。
◎ 溫和:文火。文靜。文雅。
◎ 指非軍事的:文職。文治武功(指禮樂教化和軍事功績)。
◎ 指以古漢語為基礎的書面語:文言。文白間雜。
◎ 專指社會科學:文科。
◎ 掩飾:文過飾非。
◎ 量詞,指舊時小銅錢:一文不名。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