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訴

應訴
詞語解釋
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被告針對起訴狀提出答辯狀,并在法院開庭審理時到庭參加的行為。如被告拒絕應訴,法院仍可審理,并作出判決。
分詞解釋
拒絕:
不接受(請求、意見或贈禮等):拒絕誘惑ㄧ拒絕賄賂 ㄧ無理要求遭到拒絕。
參加:
1.交加。
2.加入某種組織或某種活動。
3.猶提出,表示。
到庭:
當事人出席法院對與自己有關的案件的審理活動。
針對:
針對著針。比喻對準:針對學生實際編參考資料。
提出:
1.揭示;提請考慮、討論、接受或采納。
2.提取。如:他從銀行存款中提出一千元。


應訴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9/1376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