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兵
詞語意思:
自愿服兵役的士兵。
分詞解釋:
志愿:
①志向和愿望:這是我一生的志愿|使祖國繁榮富強,是我們幾代人的共同志愿。
②有志于并情愿;自愿:志愿軍|志愿救護隊|我志愿當一名教師。
士兵:
士官、軍士和兵的統稱。是軍隊中直接操作武器裝備,執行戰斗或保障勤務的軍人。是軍隊的基礎。我軍士兵,是指班長及其以下軍人。1988年重新實行的軍銜制分有三等七級,士官設軍士長、專業軍士;軍士設上士、中士、下士;兵設上等兵、列兵。
自愿:
自己愿意而沒有強迫地去做的。
● 兵
◎ 武器:兵器。兵刃。兵不血刃(兵器上面沒有沾血,指不經過戰斗而取得勝利)。
◎ 戰士,軍隊:兵士。兵卒。兵丁。兵戎相見(指武裝沖突)。
◎ 與軍事或戰爭有關事物的統稱:兵法。兵家。兵機。兵釁(戰爭的爭端)。兵書。兵諫(進諫時以武力要挾,迫使必從)。兵荒馬亂。兵貴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