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第
詞語意思:
指上等住宅。
[dwelling;residence] 住宅。第,門第
治居第于封丘門內。——宋. 司馬光《訓儉示康》
居第當傳子孫。
分詞解釋:
上等:
1.指三層臺階中的最高一級。
2.等級高的或品質優異的。
住宅:
居住的房屋(多指規模較大的):住宅區|規劃住宅建設。
● 居
◎ 住:居住。居民。同居。隱居。居處(a.住所;b.指生活處境)。
◎ 居住的地方:新居。故居。遷居。蝸居(喻窄小的住所)。
◎ 當,占,處于:居首。居中。居高臨下。二者必居其一。
◎ 安著,懷著:居心(懷著某種念頭,有貶義)。
◎ 積蓄,儲存:奇貨可居(a.指商人把珍稀的貨物儲存起來,等待時機高價出售;b.喻挾持某種技藝或某種事物以謀求功名利祿)。
◎ 停留:居守。
◎ 平時:平居。
◎ 姓。
● 第
◎ 次序:第一。次第。等第。
◎ 科舉考試及格的等次:科第。及第。落第。
◎ 封建社會官僚貴族的大宅子:宅第。府第。門第。進士第。
◎ 但:運動有益于健康,第不宜過于劇烈。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