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士

警士
詞語意思
警察。
分詞解釋
警察
武裝性質的維護社會秩序的國家公職人員。按其任務不同可分為治安、交通、刑事、司法、邊防、消防、戶籍等警種。

● 士
◎ 古代統治階級中次于卿大夫的一個階層:士族。士大夫。
◎ 舊時指讀書人:士子。士民。學士。
◎ 未婚的男子,泛指男子:士女。
◎ 對人的美稱:志士。烈士。女士。
◎ 軍銜的一級,在尉以下;亦泛指軍人;上士。士兵。士卒。士氣。
◎ 稱某些專業人員:醫士。護士。
◎ 姓。
● 警
◎ 注意可能發生的危險,戒備,告誡:警衛。警世。警告。警戒。警備。警惕。警省(警惕醒悟)。
◎ 需要戒備的事件或消息:警號。警報。警鐘。
◎ 感覺敏銳,見解獨到:警句。警覺。機警。
◎ 國家維持社會秩序和治安的武裝力量:警察。警士。

警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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