觥録事
詞語意思:
飲酒時掌管酒令的人。
分詞解釋:
録事:
1.職官名。晉公府置錄事參軍﹐掌總錄眾官署文簿﹐舉彈善惡。后代刺史領軍而開府者亦置之。省稱“録事”。隋初以為郡官﹐相當于漢時州郡主簿。唐宋因之﹐京府中則改稱司錄參軍。元廢。清初各部又設錄事﹔清末新官制﹐京師各部及京內外各級司法衙門均設有八品以下錄事。
2.指民國時官府或其他機構中任抄寫工作的低級職員。
3.唐代曲江宴上進士所推舉的督酒人。
4.稱會飲時執掌酒令的人。
5.妓女。
6.開設賭局﹐坐分其利的人。
飲酒:
組詩名。東晉陶淵明作。共二十首。多寫作者回歸田園后的生活感受,表達了作者蔑視權貴、鄙棄仕途、向往大自然的高尚情操。名句“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表現出作者遠離官場后的內心寧靜,歷來為人傳誦。
酒令:
(酒令兒)飲酒時所做的可分輸贏的游戲,輸了的人罰飲酒:行酒令ㄧ出個酒令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