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證
詞語意思:
一個國家或地區固定居住某地的人所持有的能證明自己社會或法律地位的法定證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規定,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除現役軍人和人民武裝警察外,均應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上登記的項目有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住址等,并有本人照片和編號。
分詞解釋:
周歲:
1.一年。
2.指年齡滿一歲。
編號:
按順序編號數:新買的圖書編號上架后才能出借。
證件:
證明身分﹑經歷等的文件。
居住:
較長時期地住在一個地方:他家一直居住在北京。
某地:
亦稱“某處”,一個不確定或沒指名的地方。如:到法國某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