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訟
詞語解釋:
指爭水灌田所引起的訴訟。
分詞解釋:
訴訟:
司法機關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參加下,為處理案件而進行的活動。刑事訴訟中還有公安機關參加。以起訴、審判、執行為基本階段,刑事訴訟中還包括偵查(就公訴案件而言)。司法機關(刑事訴訟中還包括公安機關)在訴訟中處于主導地位。因案件性質不同,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
引起:
1.起身。
2.一種事情﹑現象﹑活動等使另一種事情﹑現象﹑活動等出現。
● 訟(訟)
◎ 在法庭上爭辨是非曲直,打官司:訟事。訟案。訟詞。
◎ 爭辨是非:爭訟。聚訟紛紜。
◎ 自責:自訟。
◎ 古同“頌”,頌揚。
● 水
◎ 一種無色、無臭、透明的液體:水稻。水滴石穿。水泄不通。
◎ 河流:漢水。湘水。
◎ 江河湖海的通稱。水庫。水利。水到渠成(喻條件成熟,事情就會順利完成)。水可載舟。跋山涉水。依山傍水。
◎ 液汁:水筆。墨水。
◎ 指附加的費用或額外的收入:貼水。外水。肥水。
◎ 指洗的次數:這衣服洗過兩水了。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