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徒
詞語解釋:
1.諸侯的步兵。
2.指鄉勇。
3.指刑罰。
分詞解釋:
步兵:
陸軍中以徒步或搭乘汽車、裝甲輸送車、步兵戰車等實施機動作戰的兵種。包括徒步步兵和機械化步兵。主要裝備包括步槍、機槍、輕型火炮、反坦克導彈、肩射防空導彈等。是陸軍的主要兵種和基本力量。
鄉勇:
鄉兵,地方武裝。
刑罰:
法院懲罰罪犯的強制方法。內容為剝奪罪犯的某種權益--財產、政治權利、人身自由以至生命。是國家權力的組成部分,也是國家得以存在的必要條件。一般分為主刑和附加刑。
諸侯:
①西周、春秋時分封的各國國君。必須服從王命,交納貢賦和捍衛王室。在其封土內世襲占有封地及居民,世代掌握統治權。
②借指掌握軍政大權的地方長官:茍全生命于亂世,不求聞達于諸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