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偵察衛星

電子偵察衛星
詞語解釋
在空間截獲由雷達、通信和遙測等系統輻射的電磁信號,并測定輻射源地理位置的衛星。運行在高度約500或1000多千米的近圓軌道上。衛星將截獲的電磁信號預處理后,再發送到地面接收臺站,經分析便可獲取機密軍事情報。
分詞解釋
地面:
1.地表面。
2.房屋等建筑物內部及周圍的地上用某種材料鋪筑的表層。
3.地區;地方。
4.當地;本地。
輻射:
①從中心向各個方向沿著直線伸展出去:輻射形。
②熱的傳播方式的一種,從熱源沿直線向四周發散出去。光線、無線電波等電磁波的傳播也叫輻射。
機密:
①重要而秘密:機密文件。
②機密的事:保守國家的機密。
截獲:
中途奪取到或捉到:截獲對方密電ㄧ一輛走私車被海關截獲。
千米:
公制長度單位。一千米等于一公里,合我國二市里。

電子偵察衛星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9/1392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