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敦楨
詞語解釋:
劉敦楨(1897-1968)建筑歷史學家。字士能,湖南新寧人。留學日本,畢業于東京高等工業學校(今東京工業大學)。曾任職于中國營造學社。建國后歷任南京大學、南京工學院教授、建筑系主任,建筑科學院建筑歷史理論研究室副主任兼南京分室主任。中科院學部委員。著有《中國住宅概說》、《蘇州古典園林》、《中國古代建筑史》等,有《劉敦楨文集》(四卷)。
分詞解釋:
歷任:
多次擔任;先后擔任:歷任要職ㄧ參軍后,歷任排長、連長等職。
理論:
①人們由實踐概括出來的關于自然界和社會的知識的有系統的結論。
②辯論是非;爭論;講理
①:他正在氣頭上,我不想和他多理論。
科學院:
規模較大的從事科學研究的機關,有綜合性質的和專門性質的兩種。
營造:
①建筑,修筑:營造橋梁。
②制造;做:營造器物|歲歲營造功德。
畢業:
在學校或訓練班學習期滿,達到規定的要求,結束學習:大學畢業ㄧ他的學習成績太差,畢不了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