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

出納
詞語解釋
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單位里有關現金、銀行存款、票據、有價證券等的收付和保管工作的總稱。擔任這種工作的人員稱“出納員”,簡稱“出納”。按會計中內部牽制制度的要求,出納不得由會計人員兼任。
分詞解釋
收付:
1.謂拘捕罪犯,交付案辦。
2.收入與支付。
要求:
1.提出具體事項或愿望﹐希做到或實現。
2.所提出的具體愿望或條件。
不得:
1.不能得到;得不到。
2.不能;不可。
內部:
1.指某一范圍以內。
2.深層的,而不是表面的。
3.中部。


出納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9/1399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