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政

秉政
詞語解釋
執政﹐掌握政權。
[hold political power;be in power] 執政
秉政數十年
分詞解釋
掌握:
①控制;主持:掌握主動|掌握政權|掌握分寸。
②了解、熟習并加以運用:掌握知識|掌握技術|掌握規律。
執政:
1.掌管國家政事。
2.掌握國家大權的人。
3.主管某一事務的人。猶執事。
4.宋金某些高級官員的通稱。
5.北洋軍閥時期的官職名。1924年第二次直奉戰爭后,皖系軍閥段祺瑞組織臨時政府,任“執政”。
6.執正,主持正義。
政權:
①指國家權力,即統治階級對被統治階級實行政治統治的權力。具有強制性,由軍隊、警察、法庭、監獄等保證其實現。
②體現國家權力、行使國家職能的機關的總稱。

● 政
◎ 治理國家事務:政治。政府。政黨。政權。政綱。政策。政令。政績。政見。政客(為個人或某一集團利益從事政治活動的人)。政局。政變。參政。議政。
◎ 國家某一部門主管的業務:財政。郵政。民政。
◎ 家庭或集體生活中的事務:家政。
◎ 姓。
● 秉
◎ 拿著,持:秉燭。
◎ 掌握、主持:秉正。秉公。
◎ 古代容量單位,一秉合六十斛。
◎ 姓。

秉政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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