厝所

厝所
詞語解釋
停放靈柩的處所。
分詞解釋
靈柩:
裝有尸體的棺材:靈柩寄何處|扶靈柩而慟哭。
處所:
1.停留或居住的地方;地方。
2.指某方面﹑某部分。
停放:
放置。

● 所
◎ 處,地方:住所。哨所。場所。處所。
◎ 機關或其他辦事的地方的名稱:研究所。派出所。
◎ 量詞,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 用在動詞前,代表接受動作的事物:所部(所率領的部隊)。所謂(a.所說的;b.某些人所說的,含不承認意)。無所謂(不關緊要,不關心)。所有。各盡所能。所向無敵。有所不為而后可以有為。
◎ 用在動詞前,與前面的“為”或“被”字相應,表示被動的意思:為人所敬。
◎ 姓。
● 厝
◎ 安置:厝火積薪。
◎ 停柩,把棺材停放待葬,或淺埋以待改葬:浮厝。暫厝。
◎ 磨刀石。
◎ <方>在閩南語中代表房屋。

厝所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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