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院
詞語解釋:
官署名。唐代初設,集各種才藝之人于院中供皇帝使令。開元末另開學士院,供職者稱翰林學士。宋代設翰林學士院,為皇帝起草詔旨。明代成為外朝官署,清代沿設,為“儲才”之所,掌編修國史、進講經史、草擬文書等事務,長官是掌院學士。
[the Imperial Academy] 中國古代以文學供奉宮廷的官署。長官為掌院學士,屬官有侍讀、侍講、修撰、編修、檢討,統稱翰林
分詞解釋:
才藝:
才能;才華:多才藝|才藝多方|從臣才藝咸第一。
編修:
官名。宋代有史館編修。明清屬翰林院,位次修撰,與修撰﹑檢討同為史官。見《歷代職官表》卷二三。
草擬:
起草;初步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