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孀

居孀
詞語意思
守寡。
[live in widowhood] 寡居;守寡
分詞解釋
守寡:
謂寡婦不再嫁人。

● 孀
◎ 死了丈夫的女人:孀婦。孀居(守寡)。孤孀。遺孀。
● 居
◎ 住:居住。居民。同居。隱居。居處(a.住所;b.指生活處境)。
◎ 居住的地方:新居。故居。遷居。蝸居(喻窄小的住所)。
◎ 當,占,處于:居首。居中。居高臨下。二者必居其一。
◎ 安著,懷著:居心(懷著某種念頭,有貶義)。
◎ 積蓄,儲存:奇貨可居(a.指商人把珍稀的貨物儲存起來,等待時機高價出售;b.喻挾持某種技藝或某種事物以謀求功名利祿)。
◎ 停留:居守。
◎ 平時:平居。
◎ 姓。

居孀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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