疵廢

疵廢
詞語解釋
謂非議人家的過失﹐認為應廢黜不用。
分詞解釋
人家:
1.他人之家。
2.民家,民宅。
3.住戶。
4.家庭。
5.家業。
6.未嫁前的夫家。
7.別人;他人。
8.指某個人或某些人,同“他”或“他們”相近。
9.對人稱自己。
10.與名詞連用表示身份。
不用:
1.不聽從;不采納。
2.不應用;廢棄。
3.不為所用。
4.不必;無須。
5.中醫術語。肢體失去活動能力謂之不用。
廢黜:
①〈書〉罷免;革除(官職)。
②取消王位或廢除特權地位。
認為:
對人或事物確定某種看法﹐做出某種判斷。

疵廢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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