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音
詞語解釋:
巫覡歌舞時用的音樂。
分詞解釋:
巫覡:
古代稱女巫為巫,男巫為覡,合稱“巫覡”。后亦泛指以裝神弄鬼替人祈禱為職業的巫師。
歌舞:
唱歌和舞蹈的合稱:歌舞團ㄧ表演歌舞。
音樂:
藝術的一種。以有組織的音響所構成的藝術形象來表現人的思想感情、反映社會生活。必須通過顯示其實際音響的演唱、演奏才能為聽者所感知而產生藝術效果。節奏、旋律、和聲、管弦樂法為其基本要素和表現手段。分聲樂、器樂兩大類別,又可按體裁、形式分為交響曲、協奏曲、室內樂、合唱、歌曲以及絲竹、吹打、說唱音樂等。在歌劇、舞劇、戲曲、電影等綜合藝術中,音樂是重要的構成因素之一。
時用:
1.《易.坎》:“王公設險,以守其國。險之時用大矣哉。”王弼注:“非用之常,用有時也。”本指在特定時間的作用。后指為當世所用。
2.為世所用。亦指治世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