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訓

儀訓
詞語解釋
儀禮﹑訓誡。
分詞解釋
訓誡:
中國公安機關和法院對某些違法犯罪分子所作的批評教育。需要予以訓誡的,犯罪情節輕微而免予刑事處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人,妨害民事訴訟的訴訟參與人或其他人,由法院予以訓誡;不滿十四歲違反治安管理的人,由公安機關予以訓誡。
儀禮:
禮儀,禮節。

● 訓(訓)
◎ 教導,教誨:訓誡。訓蒙(教育兒童)。訓迪(教誨開導)。教訓。培訓。
◎ 可以作為法則的話:家訓。
◎ 典式,法則:不足為訓。
◎ 解釋詞的意義:訓詁(解釋古書中的字、詞句的意義。亦稱“訓故”、“詁訓”、“故訓”)。訓讀(日文借用漢字寫日語原有的詞,用日語語音讀漢字)。
● 儀(儀)
◎ 人的外表或舉動:儀態。儀表。威儀(使人敬畏的嚴肅容貌和舉止)。
◎ 按程序進行的禮節:儀式。儀仗。司儀。
◎ 禮物:賀儀。謝儀。
◎ 供測量、繪圖、實驗用的器具:儀器。
◎ 法制,準則:儀刑。“設儀立度,可以為準則”。
◎ 姓。


儀訓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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