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利
詞語解釋:
執其利。
分詞解釋:
● 秉
◎ 拿著,持:秉燭。
◎ 掌握、主持:秉正。秉公。
◎ 古代容量單位,一秉合六十斛。
◎ 姓。
● 執(執)
◎ 拿著:執刃。執鞭。執筆。
◎ 掌握:執政。執教。
◎ 捕捉,逮捕:戰敗被執。
◎ 堅持:固執。執意。
◎ 實行:執行。
◎ 憑單:回執。
◎ 朋友:執友(志同道合的朋友,簡稱“執”)。
◎ 姓。
● 其
◎ 第三人物代詞,相當于“他(她)”、“他們(她們)”、“它(它們)”;“他(她)的”、“他們(她們)的”、“它(們)的”:各得其所。莫名其妙。三緘其口。獨行其是。自食其果。
◎ 指示代詞,相當于“那”、“那個”、“那些”:其他。其余。其次。文如其人。名副其實。言過其實。
◎ 那里面的:其中。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 連詞,相當于“如果”、“假使”:“其如是,熟能御之?”
◎ 助詞,表示揣測、反詰、命令、勸勉:“其如土石何?”
◎ 詞尾,在副詞后:極其快樂。大概其。
● 其
◎ 〔酈食其〕中國漢代人
● 利
◎ 好處,與“害”“弊”相對:利弊。利害。利益。利令智昏。興利除弊。
◎ 使順利、得到好處:利己。利用厚生(充分發揮物的作用,使民眾生活優厚富裕起來)。
◎ 與愿望相符合:吉利。順利。
◎ 刀口快,針尖銳,與“鈍”相對:利刃。利刀。利劍。利落。利口巧辯。
◎ 從事生產、交易、貨款、儲蓄所得超過本錢的收獲:利息。利率(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