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事

秉事
詞語解釋
執事。謂受任為官。
分詞解釋
受任:
1.授任,任命。
2.接受委任。
執事:
①工作;掌管某項事情:各自執事去了|那些執事的大丫頭,誰不愿意這樣呢。
②有差事的人:朝之執事,亡非同類|遲衡山貼的祭祀儀注單和派的執事單還貼在壁上。
③侍從左右供使喚的人:兩處執事領牌交牌的,人來人往不絕。
④儀仗:全副執事|連前面各色執事陳設,接連一帶擺了三四里遠。

● 秉
◎ 拿著,持:秉燭。
◎ 掌握、主持:秉正。秉公。
◎ 古代容量單位,一秉合六十斛。
◎ 姓。
● 事
◎ 自然界和社會中的現象和活動:事情。事件。事業。
◎ 變故:事故(出于某種原因而發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傷等)。事端。
◎ 職業:謀事(指找職業)。
◎ 關系和責任:你走吧,沒你的事了。
◎ 辦法:光著急也不是事兒,還得另找出路。
◎ 做,治:不事生產。無所事事。
◎ 服侍:事父母。

秉事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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